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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庄律师的背景:原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之子,原最高法院院长之子……  

2009-12-18 01:22:41|  分类: 重庆打黑除恶 |  标签: |字号 订阅

  今天打开电脑后看到一条新闻《重庆打黑律师造假门曝光近20人被捕》,一检索发现相同新闻113条,除了记者署名不同外,内容完全一样,可见是通稿。

共识网http://www.21ccom.net
  真是新闻!被告人举报自己请来的辩护律师,第一次听说。


  文章中说:“李庄,48岁,混迹律师界十余年,其所在的康达律师事务所在京城也颇有“背景”。”;“经调查,李庄一到重庆,就炫耀自己“上面有人”,多次说“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”、“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”,并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多次“捞人”的“成功案例”。 ”


  康达律师事务所在京城有什么背景呢?李庄的头是谁呢?


  文章中并没有点明,这两件事情让我很好奇,通过网上搜索得知:李庄的头叫付洋,(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)康达律师事务所主任,付洋先生原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工作,深受当时的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先生(原名:付懋恭)的法律熏陶和教诲,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主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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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再一查才知,原来付洋就是已故的原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的儿子。康达的副主任郑小虎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六任院长郑天翔之子。其他管委会成员也都有很强的背景,比如,另一位副主任林星玉就是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林枫之女。网上传说康达原来就是邓朴方那个康华公司的法律部变出来的,当年康华被解散后,其法律部就成了后来的康达律师事务所


  付洋律师在纪念父亲彭真诞辰100周年一文《律师和刑事辩护》中说道:


  “今年是父亲诞辰100周年的日子。从去年起我就想写一篇纪念文章,选题却总是难以确定。最近我在想,从1988年开始,我已经做了近15年律师,如果围绕我的工作经历和体会写这纪念文章,也许更贴切、亲切。律师工作涉及很多方面。但这些年我的体会是,在律师工作中,遇到困难最多、最容易被误解、甚至执业风险甚高的,是刑事辩护。这篇文章就从这里谈起吧。 ”

共识网:http://www.21ccom.net
  “关于刑讯逼供问题,彭真历来大声疾呼地反对。 1956年,彭真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指出:“毛泽东同志经常讲,我们对反革命犯和刑事犯永远不能使用肉刑,包括变相的肉刑,比如车轮战。肉刑是封建社会传下来的。还在二十几年前,即在井冈山时代,我们党就提出要反对逼供信,禁止肉刑。我们一定要坚决彻底地禁止肉刑。对于屡犯不改的人要给以处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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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文化大革命”结束,彭真复出后,他又反复强调这一问题。明白了这样的道理,我们律师在刑事诉讼中,就应该懂得如何对待程序违法和刑讯逼供问题了。

   

傅洋是彭真(原名傅懋恭)同志的四子。彭真在1979年恢复工作以后,殚精竭虑于中国的法制重建工作。在他的几个子女中,只有傅洋从事着法律工作,他曾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工作了9年,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和康达律师事务所主任,这在某种程度上延续了父亲的精神血脉。(中国网原文如此,康达律所官方网站上介绍为付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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